我市打响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攻坚战
用两年时间着力解决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渗漏、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
本网记者李海球 通讯员何海波 李海
“建设工程质量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将用两年时间,着力解决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渗漏、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近日,市建管局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动员大会上发出掷地有声的声音,吹响了我市打响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攻坚战的号角。
五方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监理总监在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终身追究五方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该局建立三项制度,以此增强相关人员质量终身责任意识。一是建立书面承诺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二是永久标牌制度。工程竣工后百分之百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三是信息档案制度。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和保存。
企 业诚信系统监管一体化
为全面提升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行政监督管理效能,该局大力建设企业诚信系统一体化平台,逐步形成了“一库、一网、一线”网络化质量安全管理格局,积极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良好的诚信守信环境。“一库”即人员基本信息、在建工程项目信息、建筑企业信息、五方主体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等信用信息库;“一网”即市、县、区、管委会建设主管部门建立质量安全监管网;“一线”即从县到市再到省一条线的直通式互动监管。有效整合建筑市场准入、勘察设计、施工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稽查执法等各环节监管信息,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信息综合利用效率。目前,我市及外地进余施工企业信息全部录入网上诚信管理系统,力促企业建优良工程、信誉工程、群众满意工程。
从严从重查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该局从严从重打击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企业、人员等做到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对在建项目,五方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五大员不到岗、履责不到位的,给予罚款并强制学习教育培训;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等行政处罚,并限期不准参加工程招投标;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领导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对已竣工的工程,设立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方便群众投诉,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